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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河南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构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方式和全过程溯源管理模式,到2020年底,全省试点企业的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不低于40%。试点任务率先在安阳、新乡、焦作、许昌四市开展。
据了解,我省是铅蓄电池生产、消费和再生利用大省。长期以来,由于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和相关制度不完善,废铅蓄电池无序回收引起非法冶炼、含铅废酸非法倾倒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此,“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制度试点”被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构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方式和全过程溯源管理模式,年底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到2019年底,试点企业落实废铅蓄电池规范化管理制度,建成废铅蓄电池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到2020年底,试点企业的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不低于40%。
为了实现以上工作目标,《方案》提出,要构建回收体系,规范转运行为,建设溯源管理平台。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依托自有销售渠道建立废铅蓄电池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各回收体系收集的废铅蓄电池最终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利用处置。同时,建立废铅蓄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实行废铅蓄电池全过程线上信息跟踪,实现废铅蓄电池自产生至再生铅企业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控的目标。
《方案》还要求,将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行业持续纳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排污、非法生产电池、废铅蓄电池违规回收、非法集散、非法拆解冶炼、非法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结果和失信企业信息录入河南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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