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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运行状态不同,电池老化程度也不相同

蓄电池运行状态不同,电池老化程度也不相同

按照直流系统反事故措施要求,浮充电运行的CSB蓄电池组,除制造厂有特殊规定外,应采用恒压方式进行浮充电。浮充电时,应严格控制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上、下限,防止蓄电池因充电电压过高或过低而损坏,即避免长期过充电或欠充电。以现在普遍使用的阀控式密封铅酸CSB蓄电池为例,实践证明,实际的浮充电压与规定的浮充电压相差5%时,其使用寿命将缩短一半。 蓄电池浮充电压一般按U(25) = E + 0.1设定(E为单体电池额定电压),生产厂家有说明的,应按照说明要求进行设定。均充限流电流可按I = (0.1~0.125)C10(C10为蓄电池10小时率放电电流)进行设定,更大充电电流不能超过1.5C10。而在日常维护中往往忽略这个细节,不能根据不同型号、厂家的CSB蓄电池对充电参数的具体要求不同区别对待,而是采用统一的均、浮充电参数,甚至随意设置充电参数,最终导致了对蓄电池性能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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