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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性蓄电池室的防火防爆
一、氢气的危险性
1.氢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较大,氢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下限为4%,上限为80%。氢气的化学活性较大,当它与氯气混合后,遇热或日光照射能爆炸;如与氟混合则立即爆炸。其点火能量很小,只有0.019mJ,极微小的明火,如腈纶、的确良等衣服因摩擦而产生的静电火花,就能引起爆炸,另外猛烈的撞击也会引起爆炸。
2.氢气在空气中燃烧时温度可达2000℃以上。氢气与空气相结合的最高火焰传播速度为2.67m/s,较其它气体均高。当氢与90%浓度的氧相结合,则燃烧速度可高达8.5m/s。
3.氢的比重轻,其分子运动与扩散速度快,且不大轻易被人发觉。氢气易在设备、容器和建筑物内部积聚,因而增加了爆炸和燃烧的危险性。
二、蓄电池的防火防爆措施
1.新、改、扩建蓄电池室要严格贯彻“三同时”原则,即其防火防爆措施及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进生产使用。
2.蓄电池组应安装在不燃材料建筑的专用房间内,耐火等级为1-2级,屋顶必须设有敞开的气孔,如用气窗代替透风口时,窗口上部应与室内天花板平齐,并采用敞开的栅栏窗格,以防止氢气在屋顶部积聚。室内应多设门窗,以利于透风和防爆,厂房泄压面积与厂房容积的比值不小于0.2m2/m3,蓄电池室的进口最好有套间或门斗,避免一般房间与蓄电池室直接毗连,外套间及蓄电池室的门都应向外开启。蓄电池室的门窗、墙壁、地面、顶棚应采用耐酸材料或涂以耐酸油漆。蓄电池室四周30米内不准明火作业。
3.如自然透风不能满足透风要求时,可采用机械透风设施。透风系统独立设置,不得与烟道或其他透风系统相连,并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管道应由非燃材料制成。
4.不答应在室内安装开关、熔断器、插座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电气线路应加耐酸的套管保护,穿墙的导线应在穿墙处安装瓷管,并应用耐酸材料将管口四周封堵。蓄电池的汇流排和母线相互连接处,必须采用母线,与蓄电池电池连接处还必须镀锡防护,以免硫酸腐蚀,造成接触电阻过大而产生火花。
5.蓄电池室宜另行设置调酸室,以配制电解液。
6.蓄电池室的取热,最好使用热风设备,并设在充电室以外,将热风用专门管道输送室内。如在室内使用水热或蒸汽采热时,只答应安装无接缝的或者焊接的且无汽水门的热气设备,不想法兰式接头或阀门,以防漏气、漏水。
三、安全操纵要求
1.操纵蓄电池的职员必须严格执行《蓄电池运用规程》和《安全技术操纵规程》。
2.充电时不宜采用过大电流,以免发热过高,并必须将蓄电池组的全部加液口盖拧下,使产生的氢气可自由逸出。测定充电是否完毕,必须采用电解液化重计。室内使用的扳手等工具,应在手柄上包上尽缘层,以防不慎碰撞产生火花。
3.严禁在室内使用火炉或电炉取热。
4.充电室内需要进行焊接动火时,必须事先向有关安全、消防部分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动火前应停止充电,并经透风两小时以后,经取样化验和用测爆仪测定,符合安全要求时方能动火。在焊接时必须连续透风,焊接地点与其他蓄电池应用石棉板隔离起来。
5.硫酸与一些有机物接触时会发热,可能引起燃烧。因此,蓄电池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在室内储存草、刨花、棉纱等可燃物品。
硫酸的贮量只限于当时工作所需的数目,配制电解液应在调酸室进行。
6.废酸液必须经中和处理,符合“三废”排放标准后,方准排放。
7.在操纵过程中,设置的防火防爆等设施,必须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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